兴化市钓鱼镇“小田变大田”调查

兴化市钓鱼镇“小田变大田”调查

江苏省兴化市钓鱼镇是传统的农业乡镇,历史上单一的农业是农民生济的依靠,一度社会经济发展滞后。改革开放后,钓鱼镇勇立潮头,农村各项工作一直在全市排列靠前,农村土地承包经几轮的完善演变,实现了质的飞跃。

1984年秋,钓鱼镇全面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;2019年对农村承包耕地全面实施了确权,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种田的热情。从农村承包土地全面确权以后,土地“细碎化”的因素制约着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、制约着农业规模经营进程、制约着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实现。为此,钓鱼镇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,结合农田建设、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,引导农村承包耕地经营权自愿有序流转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,提高劳动生产率,全面开展“小田变大田”改革工作。

钓鱼镇自2024年3月推进“小田变大田”工作以来,并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。

钓鱼镇有13个行政村(62个自然村)、273个村民小组,41483人口,全镇二轮承包耕地实际面积63087.95亩,确权农户12013户,地块27271个。全镇土地流转面积42620.84亩,占确权面积的67.56%,其中流向家庭农场12289.34亩、农民专业合作社7008.5亩、种养大户23248亩、农业企业75亩,推动农田“优质、集中、连片”。

通过“小田变大田”,增加沟渠、田埂等溢出面积,溢出部分的面积,增加村集体的发包收入,全镇每年可增加发包收入200多万元,流出农户的土地流转租金大幅提升,种植每亩在1100元以上,养殖每亩在1500元以上,增幅30%以上,全镇“小田变大田”工作正有序推进。

“小田变大田”的“一个不变”和“三个大变”

一个不变的是农村土地基本经营承包制度和农民权益。

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,1998年重新对农村土地落实“二轮”承包,在运行中,并采取了“大稳定、小调整”一系列的举措,较好的解决了因婚进、嫁出、人口迁移、死亡、出生等人口的自然变更所产生的各种矛盾,惠及人口众多,切实解决了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收益权问题,促进了农村的和谐与稳定。2018年又进行了定善确权,有效的巩固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30年不变的政策。

但从土地经营现状看,承包土地“细碎化”的问题较为突出,土地产出率偏低,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受制约,镇党委、政府在在确保农村土地基本经营承包制度不变、确保农民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,针对性地开展“小田变大田”的尝试改革。坚持土地流转农户自愿的原则、农业生产效益最大化的的原则、群众增收、集体增益的原则。解决了之前种植效益偏低、农户私下流转操作不规范、土地租金价格不合理、种植不统一等矛盾,同样解决了空巢老人、低保、重病、残疾等缺乏劳力等特殊的家庭农户困惑。通过“小田变大田”的工作开展,确保土地经营体制,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益,保障了农民的合法得益。

第一大变的是解决耕地“细碎化”和种植面积的规模化。

钓鱼镇为了切实解决土地确权后“细碎化”的难题,优化调整种植业模式,把大多数以耕地为主的农户,从单一种植中解脱出来,把零碎的田块集中到能人、大户手中。镇党委、政府通过给村民“一封信”进行宣传,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流转收储,统一发包,达到了规模化管理、集约化经营、生态化发展的种植业发展目标。目前全镇共流转面积42620.84亩,规范有序地向501家新型经营主体统转,其中家庭农场89家面积12289.34亩、农民专业合作社45家面积7008.5亩、种养大户364户面积23248亩、农业企业3家面积75亩,此举全镇溢出土地承包面积3200.25亩,较好的解决了耕地“细碎化”的难题,为实现农业强村的目标按下快车键。

第二大变的是剩余劳动力再次转移和二次创业。

“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”是民生之本,一头连着经济发展,一头连着百姓福祉,通过“小田变大田”剩余劳动力比往年增加三成以上。2024年底,全镇15554个劳力中有9879名劳力走出水乡,拓展新的创业就业增收路径。留守本村劳动力多数近聘到新型主体务工,不仅得到土地动流转金,还增加了农务收收入,全镇有5675名留守劳动力到新型主体务工,其中从事种植、养殖、受雇劳动力分别为821、4207、647人。

统计显示,全镇农民打工年收入达13258万元,占经济总量份额为11.78%。西棒徐村能人居水明,从事螃蟹养殖16年,积累了一整套的养殖到销售的成功经验,每年实现家庭纯收入80多万元。在自身发展的同时,开展了蟹苗的繁育、养殖技术培训、动保服务、饲料药品供应、渔具的销售、产品的收购、包装销售、电商营销等全产业链服务,常年雇用本村16名村民在其合作社务工,每年发放工资达75万元左右,既解决了富余劳动力的就业,又增加了农民增收渠道,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。

第三大变的是村集体经济的日益壮大。

通过“小田变大田”,全镇农户自愿、依法、规范流转土地42620.84亩,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7376份,在农户大幅增加土地租金的基础上,每年村集体增加服务收入和土地溢出面积发包收入200多万元,且持续增长。“小田变大田”的改革,实现全程农业机械化的工作基本目标,农业生产现代化的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。

“小田变大田”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

1.昔日在外发展收入较高的人员,一直不在乎土地上的收入,落实二轮承包和土地确权时,仍然对此无所谓,但现在看到土地租金高了,同时又听到农村承包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,提出向村要田,加之后期出生的新增人口,户主也向村要田,基层感到为难。我们认为只有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,成员分配形式,解决此类矛盾,维护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收益权。

2.部分老百姓,特别是老年人,思想观念较陈旧、对土地政策不够了解,认为自己还能种点自家的承包地,种出的粮食自食自用安全放心,很多年龄大点的农民对农村人买米吃的做法持反对态度,影响了“小田变大田”工作的进程。对此现象,我们认为一是加大宣传,解决他们的思想顾虑;二是村委会通过相关服务,土地租金直接按时送上门,并帮助他们代购一些粮食之类的物品,使之直接看到好处,打消他们的顾虑。

3.代种亲戚朋友土地的一部分人,付给土地经营权所有人(亲戚朋友)的代种费用一般都比较低,一旦“小田变大田”实施后,他们代种的这些土地流转后租金会打给原土地承包户的账户,代种的这部分人感觉利益会受损,从而对这项工作带来很大阻力。因此需通过政策宣传,明确土地经营权的权属,使他们无理由地向村流转。

4.因为目前的土地已全部确权到户,而且每一田块四至界限明确,一旦“小田变大田”后,原来田埂将被清理,确权的田块将不复存在,发放的土地承包证书将成为“无本之木”,从而变成一张空文,农户担心土地承包权益难以保障。为此需通过政策宣传,讲明土地承包政策,解决他们的疑惑。

5.流转面积是按确权时合同面积计算,但是一些农户实种面积大于合同面积,超出部分是有很多是农户后期种植将集体的沟渠、田埂平整形成的溢出面积,加之还有部分中低产田在确权时进行了打折,因此部分农户感到按合同面积流转给村,自身利益受到损失,对“小田变大田”工作持不积极的态度。针对这类情况,必须对他们做细致的思想工作,向农户讲清溢出部分面积的权属,确保农户自身合法得益不受损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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